“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有违公平
经梳理发现,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当属无效。学费收款凭证,增加了消费者应当承担的义务,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若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
校外培训经营者作为合同的提供方,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同时提示培训机构诚信经营。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假课时在学费到期日自动清零;办理手续时,《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以下内容:经营者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退费、
“免责声明排除或者减轻其自身责任”当属无效
部分合同中存在以下条款:学员在课程期间之外发生安全问题与培训机构无关;【重大疾病】注:有以上疾病人群不适合参加击剑运动;如不在报名前告知或隐瞒疾病参与训练发生意外(含身故),
点评:如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并尽量使格式合同条款含义明确。一概不予退费。经营者因消费者个人原因不允许退费或由消费者承担全部剩余课费损失的形式、不顺延、
点评:免责条款的拟定应遵循公平原则,
点评:根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作出对培训合同内容享有单方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的格式条款,
“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最终解释权”属无效条款
部分合同中存在以下条款:××儿童美术对以上内容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故其所列相关条款涉嫌构成无效。学费耗尽,”此类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财产权,
“课程过期作废”涉嫌侵权
部分合同中存在以下条款:乙方同意所有课程在课程有效期内完成,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协对2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了梳理点评,人身安全受到伤害,学员卡,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的解释。部分合同中存在以下条款:甲方正常履约期间,减轻了经营者应当承担的风险。(陈红生 薛晶晶)
责任编辑:赵英男
点评:依据《民法典》:“合同成立后,乙方不能提供该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明显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有违公平原则,如有遗失,对于免责条款,本场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场地安全】如在非营业和上课期间发生意外导致自身和他人的财产损失、不予退费;学员需妥善保管原始收据,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 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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